1、南取百越之地,以为桂林、象郡,百越之君俛首系颈,委命下吏。
2、走过了五六家,到了第七家,见门面与刘家相像,忙忙的把几块乱砖衬脚,搭上麻索于檐下,系颈自尽。
3、南取百越之地,以为桂林、象郡,百越之君俛首系颈,委命下吏。